(一)申報濟南名牌的組織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且成立滿3年以上,擁有自主商標所有權;
2.建立了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
3.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誠實守信,重視名牌戰略,社會信用良好;
4.近3年來未發生較大社會影響的質量安全問題。
(二)申項目申報失敗原因
1.申報項目綜合競爭力不強,主要表現在技術創新程度不夠,研究內容不明確,項目成熟度和項目實施風險較大
2.企業財務情況和項目指標不符合申報條件。
3.企業對申報材料和申報程度理解不深,申報材料本身沒有反映企業和項目的真實水平,沒有嚴格按照編寫提綱要求整理,使得專家無法判斷,造成申報失敗。報濟南名牌項目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按照合法、有效的先進標準組織運營,產品、服務質量居全省同行業先進水平;
3.具有先進可靠的生產條件和工藝技術裝備或自主創新成效突出,具有較強的核心競爭能力;
4.產品、服務項目連續經營3年以上,并在注冊商標范圍內;
5.市場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顧客滿意度居市內同行業前列。
濟南名牌分為濟南市名牌產品和濟南市服務名牌。
濟南市名牌產品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業、工業等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組織”)生產的品質優良、市場占有率和顧客滿意度高、質量信用好、經濟效益顯著、發展前景廣闊,并按本辦法予以認定的產品。
濟南市服務名牌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服務方通過商品或勞務的服務過程為消費者提供的被社會各界普遍認可和肯定的優質服務,具有知名度高、信譽度高、忠誠度高的特點,并按本辦法予以認定的服務項目。
濟南市質量強省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質量強省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濟南名牌的認定、管理工作,并推進濟南名牌的培育、宣傳和保護工作。市質量強省領導小組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負責市質量強省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承擔濟南名牌認定和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